行李规定

旅客乘搭我司高速双体客轮可免费携带不超过4公斤的随身行李(其体积不超过0.028立方米)。超出上述规定的行李,须经承运人员同意才能办理行李托运手续,并按规定标准支付行李托运费:

1、每位持经济舱船票旅客可免费托运23公斤行李,持头等舱或贵宾房船票旅客可免费托运35公斤行李(婴儿票除外)。超出重量部分按每5公斤人民币20元计收。

2、托运行李的体积限制:长+宽+高≤158厘米。超出体积部分按每0.1立方米人民币22元计收。

机场航线之行李托运收费仅为船程收费,不包含航空公司所收行李超重费。

温馨提示:根据《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》第六章第25条规定,旅客的行李物品不得堵塞通道。请携带大件行李的旅客先行办理行李托运再登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