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港客运口岸停车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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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型 |
小车 |
大车 |
摩托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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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费标准 |
每半小时 |
24小时 |
每半小时 |
24小时 |
12小时/次 |
1.5元 |
30元 |
3元 |
60元 |
1元 |
备注:
1、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不收费。
2、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,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。
3、车辆类型,小车指载重2吨以下(不含2吨)或载客19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;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(不含10吨)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;超大型车位载重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。
4、免收费车辆,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,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,市政工程抢修车辆,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。
5、超大型车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。
6、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(换)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。